衡教安[2011]6号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衡水湖管委会社发局,市直各院校(幼儿园):
2011年3月28日,是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避免人身伤害,全市教育系统要大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8日—4月2日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一)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等知识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使广大师生掌握应事故预防的知识和方法,增强防范意识。
(二)组织一次安全法规培训。2010年12月,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2010]8号令),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随后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规定>的通知》(冀教政体[2010]87号、衡教安[2010]61号)。今年“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一次学习贯彻《规定》的专题培训,明确职责,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并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开展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3月28日当天,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要做到事先有计划、有预案,事后有评估、有总结,通过演练活动使广大师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制订活动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全面、有序、安全地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各学校、幼儿园,对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将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三)搞好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学校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上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于4月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