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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衡水市振华小学 来源:www.hszhxx.com 发表时间:2018-1-18 浏览:次  百度一下
衡水市教育局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和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滨湖新区教育委员会,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市特教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冀教基〔2017〕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1.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片区)、招生计划及其它招生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并于每年秋季招生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应为其建立、接管学籍。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初中学生休学情况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市教育局备案,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4.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转学原则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5.学生毕业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由学校在7月30日之前完成,并做好学生升级前的数据核查工作,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在后台统一进行,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
1.学校从新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规定流程,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对所招收新生的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并完成注册提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学校提交的新生注册信息及时给予审核、确认。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的招生计划招生,超过招生计划所招收的学生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2.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县区内迁移)者,准予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返回户口所在省、市、县就读的,可准予转学。
学生转学一般应转入同等级学校,不得转入高一级学校(学校等级是指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三个等级)。
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和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同一县区范围内的高中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准转学。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
3.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超过两年。
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4.在同一学年内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留级: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中有两门未能修够规定学分者;
(2)任意三门学科未能修够规定学分者。
留级人数一般不超过3%(以年级为单位计算)。留级应在学年度结束时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准留级。
学生留级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分修习证明。
三、几点要求
1.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生转学除了因学籍系统故障需先线下办理外,取消纸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但需由学校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上传《河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户籍及住址迁移证明等佐证材料,材料不全者,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予以驳回异动申请。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变更和休学、复学、留级等学籍异动业务由学校按要求统一代办。
2.学生学籍信息事关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本着对学生、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履行相关业务的告知、审核和代办义务。对符合规定需要办理的事项要向家长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民办学校跨区域招收的初、高中学生,学校应在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商洽函和学生录取名册等材料,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新生调档信息,避免产生人籍不一致等学籍遗留问题。
4.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丢失、损毁不予补发,可由学生毕业学校开具学生毕业证明书,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毕业证书验印工作按规定时间统一验印,市教育局不单独受理毕业证验印业务。学生毕业升学所需的纸质学籍档案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内容打印生成。
5.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根据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特点,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异动、升级、毕业等工作,并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切实发挥学籍信息在基础教育管理中的作用。
 
 
衡水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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