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社政〔2017〕1号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对第一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
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管委会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师范作用,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2016年下发了《关于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在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检查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依据
依据《衡水市依法治校工作考核评估标准(试行)》进行检查。标准见《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衡教社政〔2016〕4号)附件。
二、检查评估时间
3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掌握。具体分组名单及检查学校附后。
三、检查评估方式
检查组通过听取学校汇报、现场查看、核实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最后和学校交换意见。通过检查评估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授予“衡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并颁发奖牌。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迎接评估检查的准备工作。
衡水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3日
第一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评估分组
第一组(10所)
组长:许津
成员:齐文双、于江华、宋亚杰
负责:桃城区(5所)育才幼儿园、人民路小学、大庆路小学、中华街小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开发区(1所)珍宝街小学;滨湖新区(1所)西长中心小学;武强(3所)武强县北代学校、豆村乡豆村明德小学、第一实验小学。
第二组(9所)
组长:田海朝
成员:高福鸿、赵洪领、张福震
负责:冀州(3所)冀州第一小学、冀州第四中学、冀州门庄学校;故城(3所)故城县营东小学、故城县坊庄完全小学、故城县祖杨中学;枣强(3所)枣强县第二中学、枣强县第五中学、大营镇第二小学。
第三组(8所)
组长:马清芬
成员:冀福奎、贺洪涛
负责:武邑(3所)清凉店明德学校、武邑镇第二中学、武邑县子弟小学;景县(2所)连镇乡党庄小学、留府乡中学;阜城(3所)阜城镇初级中学、阜城长城双语学校、阜城县第四小学。
第四组(8所)
组长:李建东
成员:边希毅、付长新
负责:安平(2所)安平县第一实验小学、安平县第三实验小学;深州(3所)武强县北代学校、豆村乡豆村明德小学、第一实验小学;饶阳(3所)留楚乡西段完全小学、饶阳县尹村镇初级中学、饶阳县五公小学。